2022年7月1日-业委会针对物业转移地库租金问题发函给物业并要求书面回复
依云城邦小区业委会告知函(第220602号)
扬州市双龙大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依云城邦小区地下人防车位属于人防工程,业委会针对地下人防车位租金的事项,前期也和贵公司沟通协商过多次,达成了一些共识和约定,对贵公司未按约定完成、未执行到位的事项,提出以下整改要求:
一、业委会已经给贵公司发告知函,告知贵公司地下人防工程情况,并要求贵公司禁止将收取的地下人防租金转移给第三方,请贵公司按告知函要求执行。
二、贵公司已经转移给第三方的地下人防车位租金部分,请贵公司7月10日前,向业委会提供自2020年7月16日至今的账目明细,同时提供与第三方签署的车库管理合同或其他转移本小区地库租金的依据。
三、贵公司已收取还未转给第三方的地库租金部分,请贵公司7月10日前,将二期和三期人防车位租金请打入业委会账户中,业委会银行账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支行
账户:开发区扬子津街道阳光社区依云城邦业主委员会
账号:10-1584011040242695
四、贵公司已收取未转给第三方的一期人防车位租金以及2022年4月8日往后的地下人防一期的车位租金,请贵公司按照人防车位管理协议,及时转入在人防办备案的人防租金专有账户中。
以上情况,请贵公司收到后书面回复!
依云城邦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
2022年7月1日
抄送: 扬子津街道、阳光社区。